宿城一中宿马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宿城一中宿马学校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职数
工作人员1名。
二、应聘人员资格条件;
1、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,沟通能力较强。
2、身心健康,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,能胜任岗位工作。
3、本科以上学历,有良好的写作能力,书写工整、流畅,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office等办公软件。具有学校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(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)。
4、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三、招聘程序
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招聘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:
(一) 报名
请下载《宿城一中宿马学校聘用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》,填写后,携带该表和本人学历(学位)证书、身份证及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或经历的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)、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灰底彩色照片2张,到宿城一中办公室报名。咨询电话:0557-3917805
地址:宿州市银河三路518号(万达广场西侧)
时间:2018年9月26日至10月9日,每天8 : 30-11:00,15:00 -17:00。
(二)资格审查
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学校办公室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。
(三)初选
学校成立由分管负责人、纪委、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,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综合评价,确定进入测试人员名单。
(四)测试
1、测试方式为笔试和答辩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、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。
2、测试时间、地点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
根据测试结果,综合确定人选。
(五)体检
体检内容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体检项目进行。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,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。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经体检,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,按综合条件等额递补。
(六)考察
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。
(七)试用考核
对应聘人员实行10个月的试用考核期。考核期内将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、学习能力、工作表现、日常行为、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。
(八)聘用
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的,正式签订聘用合同,2年一聘。
四、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
一经聘用,月薪2800元(含试用考核期),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保相关手续。聘用期间免费提供校内单身公寓。
在聘用期内有违纪违法的、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,将予以解聘。
宿城一中
2018年9月25日
申请表